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可以再投稿吗-四川印象电广传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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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能没说清,我的BLOG有各种定位效果模块任意放我以前也提过你的问题,经过大家的指引我才知道了.现在转告你,可以的.但如果你所要投稿的地方有明确规定,必须是首发作品的话,我想那就不行了.在其他地方发表文章的时候也可以标明作品的出处,顺便把你的BLOG地址也标明,这样你的BLOG点击率也会上升的欢迎来我家坐坐好多朋友都回答了你的问题了,其实我也想提这个问题的现在我也明白了,呵呵我们一起学习一起成长,有空来我的blog给点意见如何?
《著作权法》第30条“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,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,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”即是说一般理解为企业有专有权,不能再由其他人出版,但如果有相反约定或是合同未约定的话,还是可以的《著作权法》第32条第1款“著作权人向报社、期刊社投稿的,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,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,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、期刊社投稿!

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法律上虽没有正面禁止一稿多投,但法律规定,著作权人向报社、杂志社投稿的,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,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刊登的,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、杂志社投稿!
您向报刊投稿就表示您接受其声明,这也是种合同行为,因此其声明是有效的。
如果一稿多投且被刊用了,相关报刊一般不会采取什么法律行动,但您下次投稿就可能被拒绝?
而您在读者中声誉也会因此受影响!
尽量不要一稿多投。